新能源公司麻城阎家河等8个光伏电站2024-2027年(3年)代维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208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公司麻城阎家河等8个光伏电站2024-2027年(3年)代维服务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麻城阎家河光伏电站等8个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428.9MWp,分布在湖北省麻城、石首、随县、襄阳各地,详细情况见附件《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资料及指标》。
2.2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麻城阎家河、麻城夫子河、石首横沟、随县江头店、襄阳茗峰、随县大洪山、随县爱康、老河口8个光伏电站运行、检修、维护、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的对外委托3年代维服务(含外部关系协调)。
麻城阎家河、麻城夫子河、石首横沟、随县江头店、襄阳茗峰、随县大洪山、随县爱康、老河口8个光伏电站合计装机容量428.9MWp,本次招标项目按照地理位置和装机容量划分为2个标段进行采购:
标段一:鄂中、鄂东北分公司3个光伏电站3年(2024年-2027年)代维服务
标段划分 | 序号 | 场站名称 | 场站地址 | 装机容量 |
标段一 | 1 | 麻城阎家河光伏电站 |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阎家河镇蔡家垸村 | 100MWp |
2 | 麻城夫子河光伏电站 |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夫子河镇西程塆村 | 20.9MWp | |
3 | 石首横沟光伏电站 | 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横沟市镇挖口子村 | 70MWp | |
合计 | 190.9MWp |
标段二:鄂西北分公司5个光伏电站3年(2024年-2027年)代维服务
标段划分 | 序号 | 场站名称 | 场站地址 | 装机容量 |
标段二 | 1 | 随县江头店光伏电站 |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殷店镇江头店村 | 50MWp |
2 | 老河口光伏电站 | 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洪山嘴镇 | 110MWp | |
3 | 随县爱康光伏电站 |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万福店镇凤凰山村 | 22MWp | |
4 | 随县大洪山光伏电站 | 湖北省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黄木淌村和喻家湾村 | 20MWp | |
5 | 襄阳茗峰光伏电站 |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方家集村七组 | 36MWp | |
合计 | 238MWp |
各光伏电站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中标人承担代维服务合同期内光伏电站的基础电力生产与运营工作,人员配置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2)中标人承担代维服务合同期内光伏电站组件清洗、场区除草、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安保,功率预测系统维护(含气象数据购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电力通信系统维护,农光互补场站的农业种植工作(如地方政府有农业种植方案备案及验收要求,中标人须完成),对场站作业的第三方单位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及光伏电站送出线路、集电线路及对侧变间隔维护检修(电站产权)等工作;
(3)中标人承担代维服务合同期限内光伏电站的计划性检修、隐患治理与设备设施维护;根据招标人需要,承担招标人委托的大中修及抢修、涉网改造、设备设施技术改造、维修、消缺等项目,费用另行计算,保持设备设施处于健康状态;
(4)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设备设施与物资移交清单,做好电站设备设施与物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完好和现场所需物资充足;按照招标人对生产物资(备品备件、工器具、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要求,承担由中标人负责管理和采购的生产物资费用;运维年度内单项价格5000元以内(含税)的消耗性材料、备品备件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运维年度内单项价格超过5000元的备品备件或消耗性材料由招标人负责集中采购,若招标人不能及时供应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委托中标人采购或调配,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均价或三峡e购价格,采购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5)中标人安排专人负责电站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行业、三峡集团、湖北能源规程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遵守招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招标人监督和考核;中标人要投入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费用;根据各光伏电站安全生产费用历年使用情况综合考虑,中标人每年投入日常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装机容量5万以下电站不低于7万元/站/年;装机容量5万及以上电站不低于10万元/站/年);
(6)中标人负责运维服务合同期限内对电站现场的资料档案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招标人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组卷、查阅和存储,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履行现场资料保密义务;
(7)中标人负责光伏电站的报表、报告编制等工作,协助电费结算、保险理赔、企业宣传等综合性事务工作;
(8)中标人负责对场站已签订的合同履约期内的维护事务执行监督和管理;
(9)中标人做好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电网公司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配合电网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光伏电站的相关工作;与当地村民和谐相处;
(10)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注:设备预防性试验、油样检测分析、无人机巡检、防雷接地检测、安全工器具检验项目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但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上述相关工作内容。
2.3计划服务期:
各光伏场站服务期限为3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标段 | 场站 | 现合同到期时间 | 计划服务开始时间 | 计划服务截止时间 | 服务期(月) |
标段一 | 麻城阎家河 | 2024年9月27日 | 2024年9月28日 | 2027年9月27日 | 36 |
麻城夫子河 | 2024年9月27日 | 2024年9月28日 | 2027年9月27日 | 36 | |
石首横沟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月1日 | 2027年12月31日 | 36 | |
标段二 | 随县江头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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