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社会福利院采购250KW发电机组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BW20221120-5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社会福利院采购250KW发电机组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高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十里湖工业园湖北瑞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15.8万元(壹拾伍万捌仟元)
货物类
名称:团风县社会福利院采购250KW发电机组项目。
品牌:玉柴
规格型号:HFY250GF
数量:玉柴发电机1台,配套柴油机1台,机旁控制箱1台,自动启动装置1台,在启动电池1台。
单价:玉柴发电机65000元/台,配套柴油机80000元/台,机旁控制箱5000元/台,自动启动装置6000元/台,在启动电池2000元/台。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付安装调试完毕
五、评审专家名单
祁红梅、孙志芳、程利萍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25
2、评审地点: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递交1份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社会福利院
地址:团风镇罗家窑小区95号
联系方式:18972732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保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986512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松良
电话:13986512233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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