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4-2025年技术监督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人名称:无
中标价格(元):***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4-2025年技术监督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获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平海电厂现有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投产运营。厂址位置属惠东县管辖,东南向距平海、港口两镇约10km,隔海与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相望,西北向距马鞭洲15万吨级油码头12km。港址岸线较平直,近岸天然水深5~8m,航道水深在10m以上。电厂配备3000吨级重件码头兼工作船码头。
(2)厂址地区现有对外联系主要通过稔平半岛西环线和沙厂至稔山公路,规划最终形成沿海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高级公路网,厂前公路与西环公路衔接。
2.招标范围:
根据《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19)》规定和《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计划委托第三方进行金属、汽机、锅炉、绝缘、电测、继电保护及其自动装置、励磁、自动化(含远动通信)、热工、节能、环保、化学、网络安全等13项技术监督,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3.服务期限: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投标期间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或被冻结。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开标中标后以违法骗取中标处理。
(8)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①被招标人或被招标人投资方(含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的,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
②投标人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的;
③投标人曾单方面无故不履行合同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曾在合同履行期内供货、服务或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曾在合同履行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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