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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项目结果公告

· 2022-09-2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2-210181-00154

项目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甲2号

中标(成交)金额: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项目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项目(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编制完成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服务要求: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工作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分3次支付,第一次社会资本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促进乙方开展外委工作;第二次乙方向采购人提交环境本底监测报告(电子版)及地下水评价专题,社会资本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三次乙方报告书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社会资本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4.验收标准: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5.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6.验收报告: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7.成果文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5份8.质量保证:确保成果文件顺利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9.售后服务:合同生效开始直至项目通过评审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90个工作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延松、杜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由成交人支付,计入响应报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新民市工人街33号

联系方式:024-8785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90号

联系方式:024-27617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024-276170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项目 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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