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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 生态复合发电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公示

· 2023-02-27

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 生态复合发电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 生态复合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三峡滨河新能源(平罗县)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总投资:工程总投资41000万元

5、建设地点: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 生态复合发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境内,拟建场址区占地面积为3035.5亩,拟建场址中心坐标为E106.94°,N38.95°,项目配套租赁10MW/20MWh储能装置。

6、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100MW。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及现场实际地形情况,本工程拟采用54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203840块。光伏阵列根据现场实际地形条件,采用固定式支架方案,项目直流侧装机规模为110.0736MWp。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形式,共建设30个光伏发电单元。逆变器选用196kW组串式逆变器,共448台。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论证项目开发的必要性

开发新能源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并制定出开发与节约并存,重视保护环境,合理配置资源,开发新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战略的方针。在有序、按步骤开发一次能源的同时,积极开发建设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为当地电网提供有力保障的同时,对改善当地的微观生态环境和地区的宏观区域生态环境将具有特殊的意义。

(2)根据能源合理利用原则论证项目开发的必要性

国家要求每个省常规能源和再生能源必须保持一定比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再生能源中,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已较高。除水电外,相对于其他再生能源,风电开发已日趋成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建成多个风力发电场。相对宁夏所具有的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却未得到完全利用,因此,大力研究太阳能发电技术,对推动太阳能发电实现产业化,改善宁夏的能源结构,增加再生能源的比例具有非常重要的长远意义。

(3)工程建设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光伏电站的建设可发挥减排效益,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从而保护自然和植被;通过吸收额外的资金和技术转让,从而帮助当地发展经济。该地区属于我国光照资源很丰富区,开发利用前景较为广阔,该光伏电站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可以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根据建设条件和环境论证项目开发的必要性

宁夏电网火电装机比重过大,每年耗用大量燃煤,CO2、SO2等排放量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此,必须着力调整能源结构,利用其太阳能资源等可再生能源的优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提升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全国的能源地位和结构,实现地区电力可持续发展。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和探索。电站在可持续开发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后,电力可以支援当地工农业生产需求和电网的电力外送。本工程的建设可节约能源、推动地区的经济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项目所在地,交通发达、通信便利,建设条件较好。该地区日照时 段长,太阳能资源丰富,工程的建设可以充分的利用好当地的太阳能资源,增加当地的绿电供应,改善当地的能源结构;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节约有限的煤炭资源和水资源。该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制定的能源战略方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太阳能资源开发和利用起到示范作用,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推广也有较好的引导作用。

三、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三峡滨河新能源(平罗县)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工业园滨河南路14号

邮编:753400

联系人:徐锦涛

电话:15226277740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宁夏德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以南锦秀河畔1号楼1901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王佳乐

电话:17695188290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周边自然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方案合理,是否优先考虑采取措施,对周边人群、生态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减少。

5、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搬迁等敏感问题,是否考虑了对搬迁群众的利益保护等。

6、项目建设、运营对群众的干扰是否适度。

7、项目能否被当地群众接纳。

8、项目所在地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尤其是在运营期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以及事故风险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9、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是否有具体、详实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

10、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扼制。

1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有哪些,是否能够有效化解。

12、媒体和舆论导向对项目的影响等。

13、调查区域内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3)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7)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致电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5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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